投保须知

 投保须知 

【基本信息】 

本产品为小飞侠少儿意外险,由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适用条款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互联网专用)》产品注册号为C00013332312018031308022、《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条款(C)》产品注册号为C00013332322017060101232,《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预防接种失效保险条款(A款)》产品注册号为C00013332512018073102981(仅小精灵款适用)、《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预防接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B款)》产品注册号为C00013332312018072500912(仅小精灵款适用)、《附加未成年人责任保险条款(A)》产品注册号为C00013330922018073103031(仅精灵款适用)、《附加少儿特定疾病医疗保险条款(A)》产品注册号C00013332522018112317972(仅精灵款适用)、《附加意外面部疤痕医疗保险条款》产品注册号为 C00013332522018112317982(仅精灵款适用)。本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厦门、广东、浙江、山东、青岛、四川、湖北十一个省市设有分公司。本产品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销售。 

【产品介绍】 

1. 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 投保人仅能为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且仅能为每个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一份, 

多投保无效;被保险人年龄须为30天-17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3.保险期限:本产品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生效日期最早是投保后的第三天零时; 

4.受益人:法定受益人; 

5.特别约定: 

5.1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仅接种疫苗后发生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症还可在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5.2小精灵款方案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在接种疫苗日起15天内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偶合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5.3精灵款方案中附加少儿特定疾病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为15天,扣除免赔100元后按100%赔付;意外面部疤痕医疗保险的扣除100元按80%赔付。 

5.4本产品适用的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 

6.保障范围: 

本产品保障范围详见产品展示页面各方案保障详情及适应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7.责任免除:

投保人投保前,须了解本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请务必阅读其中的责任免除部分。以下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故/伤残或费用损失,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全部免责条款详见适用保险条款。

7.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7.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7.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7.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7.5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7.6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伤口感染者除外),或高原反应、中暑、猝死、食物中毒;

7.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

7.8因下列原因或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入住门、急诊观察室、家庭病床;任何不合理或不必要的住院;被保险人在非二级及以上医院或非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服务流程】 

1.保单形式: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288,配送方式按照您的要求确定,配送费用由您承担。 

2. 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保单信息: 

2.1登陆微信服务号“国泰产险”,点击“我的保单”查看。 

2.2通过国泰产险官网 www.cathay-ins.com.cn,或者拨打400-820-2288查询。 

3.理赔及退保/批改: 

理赔及退保/批改均可通过400-820-2288电话进行办理。 

【重要告知】 

1.本人已阅读产品详细条款,知晓所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本人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除经国泰产险特别约定或批注的内容外,其他任何人对保险条款与投保单内容相违背或增减的口头说明及书面陈述均无需国泰产险负责。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人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信息】 

1.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820-2288。 

3. 截止到2018年三季度我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7.95%,2018年二季度分类监管评级为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